2015年7月23日 星期四

登山和跑山需要對立嗎?~寄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信箱

登山和跑山需要對立嗎?
7/9偶然在臉書上瀏覽到陽明山國家公園發布的公告,很諷刺的,我是由於考慮參加一場名為「陽明山國家公園越野路跑賽」才於數日前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粉絲專頁按讚接收相關訊息,想不到第一則透過臉書收到的訊息就是這則讓我看了失望又生氣的「請拒絕參加古道山徑越野賽,共同維護山林生態」.有人質疑國家公園獨厚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在國家公園辦越野賽,但誠如陽管處回覆,這場越野賽100%跑公路,我了解後也就沒了報名興致.
公告事件過了半個月,一場本來要延續第三年的優質賽事荷蘭古道越野賽被迫停辦(延期改路線),公告引起的討論和爭議似乎也漸漸平息,然而對於就這樣被一紙粗魯膚淺居心叵測的公告限制了在國家公園參加越野賽的機會,也引發不少登山/跑山者在網路論壇言辭對立,我還是覺得心有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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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遊憩服務課公告
發布日期:2015-07-09 | 發布單位:遊憩服務課
請拒絕參加古道山徑越野賽,共同維護山林生態
近年來臺灣運動風氣盛行,大大小小的馬拉松比賽如雨後春筍般不斷冒出,除了一般道路上的馬拉松以外,部分民間團體也將戰場逐步轉移至山區,本處便曾接獲民間運動公司申請於本園區內步道、山徑等辦理山徑越野競賽,然因越野路跑對於山徑鋪面衝擊頗大,影響水土保持,且假日登山遊客眾多、步道路幅不足,競速恐造成衝撞意外事件並影響其他遊客安全,故本處不允許任何競速相關競賽於園區內山徑或步道舉行,為避免業者違規舉辦,本處亦將加強巡查,然根本解決之道仍是呼籲業者及大眾共同愛護山林,勿違規舉辦山徑越野競賽,民眾拒絕參加違規山徑越野活動,以使後代子孫能擁有建全的山林。
這篇公告短文乍看通順,但完全無法服人
公告的調性居心叵測
公告主旨中,陽管處的訴求不是禁止主辦單位於國家公園內辦越野跑,而是轉向呼籲民眾「請拒絕參加古道山徑越野賽」,個人覺得這則公告有意掀起或強化健行者與越野跑者的對立,
越野跑與公路路跑在本質上有相當大的差異,並不是因為「大大小小的馬拉松比賽如雨後春筍般不斷冒出,除一般道路上的馬拉松以外,部分民間團體也將戰場逐步轉移至山區」,這樣的說法其實是帶著偏見想引導民眾「這些人馬路跑不夠,還要把路跑造成的干擾和髒亂延伸到山區」
「本處便曾接獲民間運動公司申請於本園區內步道、山徑等辦理山徑越野競賽」,其實越野跑賽事在陽明山國家公園辦理可追溯到好幾年前,每年數場,是否可以說明為何昨是今非?其實不只「民間運動公司」,「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也在陽明山辦賽事,我認為指出「民間運動公司」是想強調越野賽事的盈利導向的商業行為,藉此加強民眾反感.
欲加之罪
「然因越野路跑對於山徑鋪面衝擊頗大,影響水土保持,且假日登山遊客眾多、步道路幅不足,競速恐造成衝撞意外事件並影響其他遊客安全,故本處不允許任何競速相關競賽於園區內山徑或步道舉行,」
很多年前,我還沒開始跑步,休閒運動以登山為主,陽明山是我的後花園,登大山之前如果體能荒廢,我會排個負重陽明山大縱走作為行前訓練.大縱走路線中,我最愛的路面是大屯南峰、西峰,曾對朋友說「哪天大屯南峰西峰常被抱怨泥濘濕滑遍佈樹根石塊的土路如果要被國家公園改造成整整齊齊醜陋堅硬的花崗岩步道,我一定上街頭抗爭」到底是越野跑還是大興土木鋪設山徑鋪面對於環境和水土保持影響比較大?
至於「步道路幅不足,競速<恐造>成衝撞意外事件並影響其他遊客安全」,請具體提出衝撞意外和遊客安全被影響的案例,因為據我和經常越野跑的朋友們經驗及記憶所及,我們跑步時與登山者相互禮讓、寒暄問候,也經常有許多人讚許欽羨我們有體能往山裡「跑」.我相信大型活動難免造成登山者不便,這點或許可以從規範人數限制、宣導禮讓登山者注意安全及要求主辦單位提前立牌公告活動日期時間等措施來降低干擾.
「然根本解決之道仍是呼籲業者及大眾共同愛護山林,勿違規舉辦山徑越野競賽,民眾拒絕參加違規山徑越野活動,以使後代子孫能擁有建全的山林。」
最好是不健全的山林是因為越野跑造成的破壞,那些利益勾結下的不當開發、無能或放水下的違法砍伐都不見積極處理,只要這些越野跑者不繼續破壞,後代子孫就能擁有健全的山林.
越野跑其實是在山徑中蜻蜓點水般輕便快速的移動
山裡面散步、健行、疾速健行、越野跑,其實只是用不同的速度在山徑上移動.就像早晨或夜晚的的公園、運動場、河濱,大家依自己的喜好遛狗、散步、快走、跑步、騎車,相互尊重、互不干擾.多元而和諧,在公園如此、山徑上應該也是.
有些支持陽管處此篇公告的登山者認為越野跑者輕忽安全,激動評論參加越野賽是「找死」,其實越野跑有許多技術和經驗層面可以學習,而困難地形、不穩定路段、特濕滑路段、甚至連續陡坡,大多數跑者會轉換成登山模式快步行進,不了解的人卻只放大了危險.
我登山的歲月較越野跑長很多,即使越野跑經驗已逾兩年,我還是常依心情轉換緩步登山模式,緩步健行讓我五感全開,細細感受山林中的光線、空氣、生態;越野跑或急速健行則讓我在相同的時間能移動兩三倍的距離,到得了更遠的地方,風景伴蟬鳴、耳際風聲掠過,山澗溪流和山頂開闊風景處的短暫休息是高強度越野運動之後最美好的獎賞.
對於生態環境的干擾,應該以規範取代禁止
只要進入山徑,不管任何方式都無法完全避免干擾;只要不是全面禁止入山,就不應厚此薄彼,獨獨怪罪越野賽事.
反對越野跑的論調之一是「賽事用無數紙杯污染馬路不夠,還要跑到山上來污染」,其實絕大多數越野賽事已完全不提供紙杯,改以要求跑者自備水袋或環保杯,製造污染的方面,絕對可以以規範來杜絕.
越野跑的特質之一是快速通過,尤其是賽事性質,沒有溪邊戲水、烤肉、野餐、山中如廁的機會造成污染.
而對於賽事人數眾多造成生態或部分路段路徑影響,我不否認,但賽事幾乎都在既有路徑上進行,對於稀有動植物造成影響的機會較小,如果擔心對路況或山徑造成破獲,可具體要求主辦單位提出擔保及補償辦法,例如要求主辦單位提供比賽前後全段路況錄影,藉以比對,並於遭受破壞時作為證據求償或要求復原.
然後我們稱他們為「台灣之光」
我常在陽明山地區跑步,如果是以前看到國家公園公告呼籲拒絕參加越野跑活動,我可能沒太大感覺,反正不參加比賽我還是照跑,這點我很確定國家公園無權禁止我.
但有機會出國比賽見識過高手如雲的世界之後,看到山林面積超過2/3的多山島嶼國家卻是想設法防堵越野跑發展,看了有點心酸酸...
林義傑、陳彥博是我們熟悉的超馬及越野好手,每當披上國旗征戰國際賽事傳來佳績,我們稱他們為「台灣之光」,然而,台灣並沒有在他們的成就發展上給過明顯助力,他們靠紀律嚴格自我鍛鍊、靠努力和堅持得來好成績說服贊助者相信他們值得投資.防堵越野跑發展無疑是在用自我能力爭取贊助認同的選手背上捅一刀,試想好不容易願意贊助優秀選手的運動裝備廠商,在賽事發展受阻、看不到越野商品銷路商機時,還會願意繼續贊助優秀選手嗎?
我想起今年初在香港參加越野賽,參加同一場賽事的周平記大哥向該場比賽總冠軍中國選手閻龍飛提出邀請,跟他說台灣的山很漂亮,邀他來跑跑,閻一開始對於島上有超過150座3,000公尺以上高山的地形很感興趣,但進一步瞭解長距離越野賽事只有TNF 50/100公里和去年由香港單位來辦第一屆的動感亞洲50公里,其餘都是頂多十幾公里的越野賽事,顯得相當驚訝,因為他每天練跑都不只這個距離了吧(我想).
也想起多年前台灣有人參加國際滑雪比賽,成績並不頂理想,但主辦單位在選手到達終點時說明「他來自一個不下雪的國家」,全場報以掌聲.如果我們的越野選手有機會在國際級比賽出類拔萃,「他來自高山密集,山林佔國土面積2/3以上,卻於國家公園內嚴禁越野賽事的國家」不知大家是報以掌聲還是滿頭問號
可以辦越野賽的地點那麼多,為什麼一定要在國家公園辦?
很多越野賽是在偏遠的山區辦理,多虧這些賽事,我認識了許多美好的山徑,賽事當然沒有一定要在國家公園辦,但國家公園有其優越的景觀和路徑以及響亮的名氣,而國家公園的使命除了保護環境和生態,更包含積極的教育與推廣.香港引以為傲的百公里麥理浩徑、日本富士山都有頗負盛名的國際越野賽事,與其無法服人的一味禁止,不如建立規範,研究如何將環境影響降到最低,例如以扎實的研究支撐環境容量,以總量管制規範賽事人數,以實際的調查研究支持生態遭受賽事影響的程度與復育時間,避免短時間內於相同山徑路段舉辦大型賽事.
如果是賽事不夠嚴謹、不夠安全、不夠環保、不夠相互尊重...都可以越檢討越進步的,國家公園呼籲民眾拒絕,這樣是要全面防堵越野跑的發展?不教不碰就會安全嗎?看看高山環境與安全在我們教育中完全抽離的結果,就是多數人不知道高山與平地溫差多大、氧氣濃度有何不同、身體可能有何反應,短袖、拖鞋、涼鞋、大賣場百元睡袋就要上山過夜、在高山山屋問垃圾要丟哪裡、嘉明湖有沒有垃圾桶...以及更多離譜行徑...。不教不碰不准不鼓勵進高山,真的讓我們更安全嗎?讓山林更美好嗎?
如果陽明山不准辦賽事,我當然還是會自己去跑,那是我很愛的休閒方式,但賽事確實琢磨出一些條件好且認真追求進步的優秀跑者,有機會去更寬更廣更多元精彩的賽道與國際好手們切磋競技,盡情發揮。對我而言,速度不是越野跑的最大樂趣,但無可否認它是追求技巧、體能進步後自然達成的結果。
或許大環境中許多人長久以來出了事先找別人負責的習慣和社會習氣氛圍造成公務體系以禁止的方式防範未然,然而這樣行事作風,對許多美好的可能性設下巨大阻礙是莫大損失
越野比賽能否提供價值
喜愛越野跑的朋友台灣女婿深井亨在討論中提到,...簡單地說,想要發展越野比賽,一定要做出地方(政府,居民,環保團體)與競技方(主辦單位,選手,贊助商)win-win的狀況,我們競技方常說出我們的對與地方的不對,但冷靜地想想到底哪一場越野比賽能夠對地方提供價值呢?我們最愛的越野賽對於個人山難都要國賠的國家來說只是一個風險。
這一點,確實值得賽事主辦單位和跑者們思考,如何做到讓對於環境或他人影響降至最低,如何在賽後妥善恢復環境,甚至如何增加活動本身的附加價值,在要求別人認同活動的同時,確實該好好檢視值得被認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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