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3日 星期日

「是陽明山越野跑啟發我另一種型態的行山」,覆陽明山國家公園回信

謝謝您的回信,從內容看到回覆的用心和誠意,雖然距離取得共識或解決問題還有一段距離,但我看到有效溝通的開始,為此我謝謝您,也為此,我暫時還不會接受您的建議「為節能省紙,相同或相似問題請來信1件即可,或於上班時間逕洽詢承辦人」因為我想溝通的對象其實不只承辦人,我也將討論內容放在自己網誌中與同好、好友、及前輩們共同關心,而且我相信陽明山國家公園應已做到公文無紙化,所以應該沒有「節能省紙」的問題.
(陽管處對於前一篇文的回信附於本文文末)
或許陽管處經手處理我信件的人員會納悶這個寫信的人與在陽明山辦越野賽的幾個單位有什麼關聯,為什麼像個偏執狂一直寫信糾纏;也或許有不熟識我的朋友好奇我為何吃飽太閒要堅持這樣一往一返的溝通.其實我與幾個辦比賽的單位毫無關聯,也不是要為哪一場賽事爭論什麼,我只是想以一位一直很喜歡陽明山且近年參與越野跑的民眾身份,表達陽明山越野跑對我的意義,以及為何我覺得全面停辦或嚴苛阻撓是件很可惜且不公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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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歡陽明山,常常覺得台北如果少了這些交通易達的郊山,可能會多出很多憂鬱人口.我在陽明山山徑頻繁活動的時間超過10年,為登高山訓練體能時重裝走過三次陽明山東西大縱走,2012年底,在陽明山參加生平第一場越野跑賽事.
如果不是熟悉的陽明山給我相當的安全感,個性謹慎的我可能不會有勇氣嘗試「聽起來好像很容易受傷」越野跑,因為陽明山這熟悉的後花園讓我鼓起勇氣嘗試越野跑,而對於這項活動有更多的認識、更深刻的體會和學習,在越野跑的過程中探索更多山徑、認識很多同樣愛好運動和大自然的朋友、也獲得幸運的機會到海外見識越野跑在國際上的高度發展.
陽管處的回覆提供了值得參考的資訊,但我也對其中部分內容有其他想法提出來討論
回覆一講到歷年越野跑申請及違規案例,我個人認為500人是合理範圍的人數限制,至於實際參加人數,主辦單位看起來確實有違反規定增加人數,但進入山徑的人數應該沒有您說的皆超過1000人,您的算法應該是把沒進入山徑的風櫃嘴組也算進來,以2014年主辦單位公告的成績看來,18K擎天崗組,報名人數600多人,實際出發有晶片時間500多人,如果陽明山國家公園有相關法令依據或合理申請辦法讓主辦單位據以申請,要查核實際執行狀況是否符合其實也很容易,我只要上網查晶片記錄時間都能查核實際參賽人數.如果有管道可依據合理的申請辦法讓國家公園同意備查,我相信絕大多數主辦單位不會選擇冒著傷害跑者權益與信任甚至違法遭罰的風險迂迴行事.而如果經過申請獲得同意辦理,卻沒有如實執行,國家公園當然可以依循相關法令裁罰.
第二點回覆以日本學者近藤三雄的研究支持「陽明山山徑一般遊客使用量已趨環境能忍受的上限」論點,以經常在陽明山山徑活動僅假日遇到較多登山客的經驗(人數尚少於幾座一樣隸屬國家公園管轄的熱門百岳),我很難接受.國家公園這樣的研究單位引用25年前國外學者在國外環境所做的試驗法研究,讓我有些意外,也覺得相當牽強.依您所引,「日本學者近藤三雄(1990)以試驗法測試踐踏次數與草地生育及土壤硬度之關係,每日20次以上的踐踏連續30日即會使草地完全裸地化」其實越野跑者加上目前在陽明山山徑活動的登山客是做不到每日20次在草地同一個點踐踏連續30日的
再者,越野跑賽道主要是在既有步道上進行,陽明山國家公園大多數步道已鋪設石塊、石階或開出土徑,步道踩踏範圍內原本就少有植物生長.
由於很喜歡在山林裡活動,當然也認同為了維護山林,國家公園對於越野賽的申請要有合理規範,2013荷蘭古道越野賽我有參加,緊接在颱風過後的賽事對於土徑路況造成衝擊,我心裡是不安的,如果參賽人數真如您所引達1500人,我也認為遠遠過多.比賽過後隔天,我穿上登山鞋上山再走一遍,一路檢視賽道並順手拆掉遺漏拆除的指標,發現有兩三段很陡的土坡被滑成坡道變得不便行走,也寫信給賽事單位,詢問後續有沒有什麼有助恢復路況的事可以讓跑者幫忙,很可惜,當時沒有管道也沒有適切的方法幫忙恢復山徑,而是讓山徑花了更多的時間慢慢回復成容易行走的步道.
您問到參加者的反思,我認為是有的,請不要低估跑者對於愛護山林以及希望有所作為回饋的意願.蘇迪克颱風重創北部山區,陽明山山徑的受損應是近年來最嚴重的一次.風災過後,有不少登山者和跑者在自己經常活動的山區參與山徑清理,但是園區的倒木太大我們沒有適當工具也沒有權限擅自清理,如果陽明山國家公園能提供適當的工具和指導,要號召大家幫忙清理應該也不難.
另一項對於環境衝擊的反思,據我觀察,今年有些主辦單位在越野裝備安全與環境保護宣導已有成效,有數場越野賽嚴格要求跑者自備水袋、水壺,山徑上不提供免洗杯,也有許多賽事做到當天清除所有垃圾與布條.
您提及「雖然本處目前並無針對山徑步道做遊客容許量(容納量)的研究,但實地觀察本園轄區的荷蘭古道等山徑,均大部分路徑已有寬窄不一的裸地化,裸地土壤也相當硬實,部分甚至已形成沖蝕溝」,這樣寬窄不一的裸地化如果沒有長時間的觀察、紀錄,無法證明是越野賽事的影響.我在之前的回信建議過可以考慮要求申請辦越野賽的單位提供比賽日前/後聚焦於賽道的全程錄影,一來據以比對賽道變化及恢復狀況,如有污染或破壞據以求償或要求恢復,二來,這樣的資料搜集也能作為國家公園相關研究的基礎資料.
而您對於近藤三雄研究的解讀有些部分我實在無法認同
「雖然陽明山的植被、土壤與環境條件與近藤三雄的試驗法測試條件有所不同,所得數據亦會有所差異,但相信亦不會相去太遠,位在大臺北都會區的陽明山,各山徑步道的一般登山遊客大多會超過每日20人,故本處在遊客量較大的步道上鋪上塊石(有些是本園民國74年成立前已鋪設),以增加步道的容許量,但遊客過多時,會有部分遊客走出步道鋪面,在步道旁踏出步徑(殃及區,intersite zone),本處亦已觀察到殃及區也開始有土壤裸露的狀況,另步道上乾砌(非以水泥砂漿固定)的塊石亦常有被踏到鬆動的狀況,故可推測遊客使用量已趨環境能忍受的上限,本處未來若經費許可將委託專家學者進行園區步道容許量的相關研究。」
首先,引用25年前國外學者在國外環境的試驗法研究實在較難讓人信服.再者,就算山徑步道超過20人,並不可能發生這20人都重複踩踏完全相同落地點且達連續30日;如果照您所說 各山徑步道的一般登山遊客大多會超過每日20人,故本處在遊客量較大的步道上鋪上塊石把每日超過20人的山徑鋪上石塊,那才真是傷身又傷心.我想建議您去看看觀音山,除了幾條石階步道外,有許多四通八達穿梭林間土徑為主的古道,而這些古道確確實實每天使用者超過20人,去問問每天在林間拉繩陡上鍛鍊的大哥大姐,把土徑都鋪上石塊如何,看看他們的反應.第三,不曉得您雖在陽明山任職沒有常登山?如果您有登山習慣會發現登山者(越野跑者更是)通常不會並行,為了登山安全和禮節一般都是走前後一路而不會並排,所以在步道旁踏出步徑,依我的觀察有兩種狀況:一是因為鋪設數十年的石塊在樹林潮濕路段非常濕滑,走石塊步道旁土徑較不會滑倒;二是因為鋪設石階的路段太陡太硬,有些不喜歡硬階梯的人會在旁邊走出步道,其實與山徑一天超過20人使用沒有直接關聯.如果真是您相信的這樣,莫非要管制山徑入山人數(20人?!),那真會是自找麻煩,因為陽明山山徑四通八達,很難計算出會需要多少人力去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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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回覆述明近年來在陽明山辦理的越野賽或有滑倒受傷的狀況,但未有向陽管處通報或求償的狀況.既然沒有因越野賽受傷或衝撞的案例向陽管處通報或求償,有沒有可能您其實高估了越野賽過程中衝撞、受傷的嚴重狀況和發生頻率?以及誤估了受傷跑者會向國家公園提出不合理要求國賠的狀況?越野賽過程中滑倒扭傷或許偶而發生,但這些都能靠訓練、技巧以及控制來降低發生的機會,至於與遊客衝撞的狀況,我不曾看過或聽說,大多數的情況跑者和遊客會相互禮讓,事實上,一般沒有資格限制的越野賽中,大約少於1/3的訓練精實的跑者是有明顯速度,1/3明顯跑跑走走,另外1/3體驗跑者速度其實跟登山者相去不遠.陽管處可以依人數限制、安全規範、緊急規劃、保險政策...作為是否通過備查的審核依據,至於責任和風險的承擔則當屬跑者和主辦單位.如您所說,確實沒有人能保證將來若有跑者受傷或遊客遭衝撞不會對陽管處提出國家賠償,但是我相信國家公園應該有能力釐清相關責任,抗辯不合理的求償.
第四點有關「幾年來辦理的越野賽有沒有哪一場是依陽管處所提條件提送企劃書,再由貴處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主管機關共同審查而通過?」一節,回覆「過去並無案例」.建請陽管處再次審視所提出的申請審查要求與流程是否過於刁難與浪費資源.與其每一次有單位想辦比賽都走過「針對比賽活動對舉辦場地環境(植被、土讓、鋪面等)之衝擊、同時間使用活動路線的一般遊客之衝擊(碰撞、心理壓力等)、參加者及一般遊客的相關安全與意外緊急救護措施等項目,做完善的評估、規劃及活動前後之環境監測計畫,且應於計畫階段即檢附活動企劃書(包含前揭項目)等相關資料向本處提出申請,本處再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主管機關共同審查」的流程,不如由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訂立「合理規範」,讓主辦單位在規劃賽事時納入考量,應該比較不勞民傷財、減少浪費行政資源與時間、也有個規則可依循.主辦單位是有義務做好規劃、評估與相關措施,而跑者有責任評估自己參與活動與承擔風險的能力.但植被、土壤、鋪面及環境監測計畫則或許由國家公園適當收取規費設立研究經費專戶專款專用委託學術單位研究,而不是每個申請比賽的單位都需各自提出研究報告?畢竟如果做出貴單位同意採納的相關研究有那麼容易,陽管處也不至於需要引25年前國外學者在國外環境做的研究來佐證「陽明山徑一般遊客使用量已趨環境能忍受的上限」
我同意「公部門做好內部控制風險評估,避免風險的發生是職責所在」想必八仙塵爆事件引起上至總統、行政院高度關注並要求公部門各單位繃緊神經,但是您可以想像八仙塵爆這個理由幾乎可以套用在拒絕任何室內、戶外活動上嗎?如果要談風險發生的比例,越野跑嚴重意外案例遠少於登山、游泳、開車、騎車、公園運動設施使用意外、甚至過馬路...的風險,再詳述一下越野跑和八仙塵爆的相似之處以及可能引起如此災難的理由,就會發現這樣的比擬實在不恰當.
第五點回覆 國家公園成立的主要目的在於保育,在於環境資源的永續利用,讓世世代代的子孫能享用。保護國家公園特殊自然環境與生物多樣性固然是國家公園設置的主要目的,我想提醒國家公園的使命應該也包含教育推廣,透過參與與學習讓山林保育的觀念深植,讓大家更真心愛護我們珍貴的山林生態,而不是自私無情把它看做可開發牟利的資源加以掠奪.國家公園已將特殊生態保護區列入管制,需申請通過才能進入,其他步道則開放休憩使用.透過適當的規範,在國家公園規劃、鋪設且開放的步道上進行活動,只要規範管理得當,一年少數幾場有人數限制的越野跑應該不至於破壞環境資源永續利用或是剝奪世世代代子孫繼續享用.
我常常覺得可惜且諷刺,生於一個山林面積超過2/3的多山島嶼,我接受的學校教育主要課綱(不包含童軍或戶外社團課程)教導我的山林知識大概只有告訴我五大山脈....不幸中的大幸,30歲以後我開始密集爬山,雖然有時也懊惱自己起步晚了錯過許多,但幸好不是一輩子無緣體會山林美好.開始登山後,很驚訝地發現一般民眾對於登山基本知識的貧乏,對於進入山中的事前準備經常不足、對於可能面臨的狀況不知如何應對、對於山中天候變化、溫度及氧氣濃度隨高度下降全無概念,並且不乏許多常爬山的朋友還認為廚餘、果皮可分解應該棄置山中...源於「不鼓勵進入山林」的原則發展出來的教育,希望以不教讓我們不懂、不碰,造成的結果之一是對於山林沒有親近就沒有情感,以至於對山林遭受大規模剝削破壞的劫難冷漠無感.
辦越野賽當然可以選擇國家公園以外的山徑,但陽明山國家公園步道系統完整、風景優美有特色、交通易達等諸多優點讓它成為越野跑入門或練跑的好選擇.如果擔心干擾登山者,試想一年365天,即使只算週末假日也有超過100個日子,若僅核准5場山徑賽事,且規定半年內不得在重複路段進行賽事,這樣一來應該能讓步道有充足的時間修復,亦能有效減少對於生態環境和一般遊客的影響.
對於陽明山,我有深厚的感情,它在十多年前啟發我登山,在三年前讓我有勇氣嘗試越野跑,開啟了越野跑的視野,從登山到越野跑,我並不覺得兩者之間有衝突,越野跑只是另一種速度的行山. 是陽明山越野跑啟發我另一種型態的行山,希望這扇美好的窗別被重重封上.
註:陽管處回文提及尚未同意本年度東進陽明山越野賽,至本篇發布前,EZ Fun的東進陽明山還在努力重送修訂路線以爭取同意辦理,我很希望信中揭露送件第一階段被退回的部分不會造成雙方當事者困擾,更期待見到持續努力的溝通會有好消息.

分隔線以下為陽管處回覆「請不要因為『風險管理』的緣由,而阻斷更美好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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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04年8月6日本處處長信箱詢問「請不要因為『風險管理』的緣由,為了避免風險、為了省事,而阻斷更美好的可能。」,經答覆後您「不滿意」,經交由本處擎天崗管理站回覆如下:
一、有關「2012~2014年的越野賽都是怎麼申請的?」一節,經查101、102、103年東進陽明越野跑申請單位來文說明分別為400、500、400人參加,獲本處許可後實質舉辦時參加人數均超過1千人;今年提出申請的「2015東進陽明山越野跑挑戰賽」,考量主辦單位並未據實申請,及本園區山徑步道之一般遊客使用量已很大(特別是假日)已趨環境能容受的上限,加上越野賽短時間內高頻度的使用對環境及一般遊客的負面衝擊頗大,故本處未予同意。另查102年至104年的荷蘭古道山徑越野賽,本處僅於103年及104年接獲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函轉其活動交通維持計畫書過處,均未獲本處許可,102年則查無申請資料過處;另同一公司舉辦的第一屆「2015 GARMIN鹿堀坪古道山徑越野挑戰賽」,係改為健行活動經本處備查後實質舉辦時仍為晶片計時越野競賽(前封回覆已清楚說明)。
二、有關「請問有無相關研究顯示陽明山徑一般遊客使用量已趨環境能忍受的上限」一節,遊客對環境的衝擊主要是對植被及土壤踐踏,參考日本學者近藤三雄(1990)以試驗法測試踐踏次數與草地生育及土壤硬度之關係,每日20次以上的踐踏連續30日即會使草地完全裸地化,土壤硬度達33~27公釐(山中式土壤硬度計之壓縮長度讀數,25公釐以上會使草地生長狀況低下而土壤裸露漸漸擴大);踐踏會使植群枝葉層磨損→有機質含量下降→土壤的大型孔隙減少→空氣和水分的滲透性下降→水分滲透率降低→增加地表逕流→土壤沖蝕增加(Hammitt & Cole 1987)。雖然本處目前並無針對山徑步道做遊客容許量(容納量)的研究,但實地觀察本園轄區的荷蘭古道等山徑,均大部分路徑已有寬窄不一的裸地化,裸地土壤也相當硬實,部分甚至已形成沖蝕溝;以「2013 The North Face 荷蘭古道山徑越野賽」為例,在102年9月22日天兔颱風剛過境的濕環境下,1,500人(活動限額)在數小時內高頻度的通過山徑,將已有部分裸露的山徑蹂躪成一條爛泥巴路(上網搜尋即可找到不少照片及影片) ,這些參賽者在得到「最美好的獎賞」後曾有人反思是如何的對待我們的生態環境嗎?舉辦單位有發現到已對環境造成衝擊而去做環境復原的工作嗎?如果颱風引進的西南氣流再下場大雨會有什麼樣的後果請您想想看。雖然陽明山的植被、土壤與環境條件與近藤三雄的試驗法測試條件有所不同,所得數據亦會有所差異,但相信亦不會相去太遠,位在大臺北都會區的陽明山,各山徑步道的一般登山遊客大多會超過每日20人,故本處在遊客量較大的步道上鋪上塊石(有些是本園民國74年成立前已鋪設),以增加步道的容許量,但遊客過多時,會有部分遊客走出步道鋪面,在步道旁踏出步徑(殃及區,intersite zone),本處亦已觀察到殃及區也開始有土壤裸露的狀況,另步道上乾砌(非以水泥砂漿固定)的塊石亦常有被踏到鬆動的狀況,故可推測遊客使用量已趨環境能忍受的上限,本處未來若經費許可將委託專家學者進行園區步道容許量的相關研究。 另本處辦理的陽明山越野路跑賽,雖100%跑於車道對路面衝擊較少,但短時間湧入上千的選手亦對環境有不少衝擊,本處亦自我檢討,由去年的21公里降為今年的10.6公里,以降低對交通及居民等的衝擊。
三、有關「是否越野跑在陽明山有受傷的數據,或是跑者受傷後向陽管處求償的案例」一節,各主辦單位在辦理越野賽的過程中多少會有滑倒受傷的,並無向本處通報,亦無向本處求償的案例。惟若本處許可的越野賽,在活動過程中參加者若衝撞到遊客而致嚴重傷害,任何主辦單位均無法保證遊客或其家屬不會向本處提出國家賠償。
四、有關「幾年來辦理的越野賽有沒有哪一場是提送企劃書,再由貴處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主管機關共同審查而通過?」一節,過去並無案例,惟公部門做好內部控制風險評估,避免風險的發生是職責所在,公部門經營管理公共活動空間是不容許有萬一的意外發生,亦不能在意外發生後再來檢討,沒有人願意意外傷害降臨在自己的身上,八仙樂園塵爆事件可引以為鑑。本處為審慎評估山徑越野賽對環境的衝擊,及考量參賽者及一般遊客的安全,故後續希望主辦單位能做好完善的規劃及評估後再提出申請,本處以較嚴謹的方式進行審查,以期能將對環境的衝擊降到最低,並避免意外事件發生。主辦單位向參加者收取不少的費用辦理越野賽活動,本應有義務做好完善的規劃與評估。未來本處若經費許可,委託專家學者進行園區步道遊憩活動容許量的相關研究後,將依您的建議訂定辦理越野賽活動的合理規範。
五、國家公園成立的主要目的在於保育,在於環境資源的永續利用,讓世世代代的子孫能享用。
  希望以上的答覆您會滿意,如仍有任何疑問,為節能省紙,相同或相似問題請來信1件即可,或於上班時間逕洽詢承辦人,本處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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